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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2-07 17:02:28 股吧网页版
浩瀚教育: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浩瀚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2-0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连浩瀚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大连浩瀚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瀚教育”或“挂牌公司”,公司原名称为“大连海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耳东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4 年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

推荐主办券商,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经中信建投证券推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股票简称:海宝生物(后相继变更为“耳东影业”、“浩瀚教育”),股票代码:832595。双方于 2018 年 11 月重新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由中信建投证券负责浩瀚教育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同时有效运行。公司设置了专门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自挂牌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了定期公告、临时公告发布等信息披露工作。

中信建投证券在担任浩瀚教育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对浩瀚教育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谨慎的核查,勤勉尽责地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依照双方签署的协议、中国证监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并督导和协助浩瀚教育及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有
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对浩瀚教育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浩瀚教育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信息。信息披露负责人积极配合持续督导工作,认真落实主办券商的整改意见,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按时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不存在拖欠持续督导费用的情况。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双方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协议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大连浩瀚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年 1月 23 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此函出具之日起,《大连浩瀚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正式生效。

本次解除持续督导系经浩瀚教育与中信建投证券双方友好协商后作出的共同决定,中信建投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后将由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承接主办券商持续督导义务。本次更换督导券商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挂牌持续性不会产生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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