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32595 证券简称:浩瀚教育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大连浩瀚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大连浩瀚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瀚教育”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
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大连浩瀚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大连浩瀚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总经理的经营管理职能,规范总经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大连浩瀚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作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的;
(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审批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下的事项;
(九)审批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且绝对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下的事项;
(十)审批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且绝对金额在 150 万元以下的事项;
(十一)审批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且绝对金额在 10 万元以下的事项;
(十二)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参加;董事长视其工作情况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董事、监事会主席、可列席总经理办公会;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室、分公司、控股公司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主要研究议定以下事项:
(一) 向董事会提交的工作报告;
(二) 拟向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方案;
(三) 布置贯彻落实董事会的相关决议;
(四) 研究拟订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五) 研究制定公司具体的规章制度;
(六) 听取有关部室、分公司、控股公司的汇报,研究公司经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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