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4
大连浩瀚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3
第三章 股份......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五章 董事会......3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40
第七章 监事会......42
第八章 投资者关系......46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47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49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0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54
第十三章 附则......5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大连浩瀚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Dalian Hao Han Education Consulting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铁山街道柏岚子村
邮政编码:116045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也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本章程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为无效而被终止执行,不影响本章程其他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应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经营宗旨:鸿鹄志远,树人浩瀚。
第十四条 经营范围:教育信息咨询;文化信息咨询(不含专项审批);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教育软件开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前款所指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核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认购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认购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的股权结构
详见公司的股东名册。
公司系由大连海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宝生物有限”)整体变更并通过发起设立的方式而设立,系由大连海宝渔业有限公司、隋国斌 2 名发起人分别以
其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所持有的海宝生物有限的股权所对应的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
出资共同发起设立。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2014]
京会兴审字第 09010017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海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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