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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1-15 19:03:09 股吧网页版
迈达医疗: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关于对吉林省迈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1-15



公告编号:2020-002

证券代码:832596 证券简称:迈达医疗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吉林省迈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关于对吉林省迈达

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

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吉林省迈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1 月 14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1 月 1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吉林省迈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迈达医疗),住所地:长春市高新区火炬路 1239 号

王泽义,男,1961 年 1 月出生,董事长

王龙姣,女,1986 年 7 月出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违规。

公告编号:2020-002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未能及时披露控股子公司长春迈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2018 年发生的重大诉讼。该诉讼涉案金额为 1,170.6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41.05%。挂牌公司将募集资金中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途的 400 万元用于装修新建设厂区,变更募集资金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迈达医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七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王泽义、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龙姣未能勤勉尽责,规范公司治理,保证公司及时披露信息,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 1.5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迈达医疗、王泽义、王龙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全国股转公司将上述惩戒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监管措施暂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监管措施暂未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0-002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作为挂牌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王泽义、王龙姣应当按照上述规则,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吉林省迈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0〕005 号)

吉林省迈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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