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证券代码:832597 证券简称:中移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中移能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 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
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
办法同董事长的产生、变更办法。
第三章股份 第三章股份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釆用下列方式增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釆用下列方式增加
加资本: 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他方式。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以上述第(一)项方式发行股份的,
公司以上述第(一)、(二)项方式公开 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或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现有股东不
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二十四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
第(一)项至第(五)项的原因收购本 第二十四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五)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 第(五)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或者注销。 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二
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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