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32597 证券简称:中移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中移能
NEEQ: 832597
山东中移能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ZHONGYINENG ENERGY
年度报告
2025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于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静保证年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发布对外财务资助公告,介于介休市衡展贸易有限公司多次无偿为公司介
绍客户,一直保持良好合作,对接资源,介绍潜在客户。拟向对方提供借款 4,700 万元人民币,利率为0,用于年底生产经营周转,借款期限 180 天。因审计师审计程序大量涉及到对方公司内部管理信息,虽经我方极力协调,仍无法执行满意的审计程序,对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本公司针对此事项说明如下:
受疫情和行业大环境影响,对方资金周转困难,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收回 300 万元,2 月 22 日
收回 200 万元。虽原协议并未到期,但公司主动对接对方,签订分期付款协议。已于 4 月 26 日收回 1,150
万元,余款 3,050 万元自 5 月 31 日起执行有息借款,年化利率 4%,本金分三期还款,2023 年 7 月 31
日前还款 1,050 万元,9 月 30 日前还款 1,050 万元,11 月 30 日之前还款 950 万元。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仍有 3,122.86 万元(其中本金 3,050.00 万元)未能收回,经与对
方对接,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签署完成了与介休市衡展贸易有限公司和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的《借
款合同补充协议二》,剩余借款本金 3,050 万元延期 1 年,延期期限在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延期期间利息按借款固定年利率 3.5%以日计息。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仍有 3,235.25(其中本金 3,050.00 万元)未能收回,2025 年 1 月 24
日回款 100.00 万元,剩余借款本金 2,950.00 万元尚未达成延期协议,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分别
向介休市衡展贸易有限公司和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发了律师函,以此催要借款。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仍有 3,241.99 万元(其中本金 2,950.00 万元)未能收回,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补签署完成了介休市衡展贸易有限公司和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三》,
剩余借款本金 2,950 万元延期 1 年,延期期限在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延期期间利息
按借款固定年利率 3.5%以日计息。后期公司不排除以诉讼方式追回借款。
2、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因素主要有:公司各项目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受金马能源产能结构调整
影响,金马能源自 2024 年 4 月中旬起暂停供应干熄焦发电主要原材料红焦,导致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济源中移能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相应的被迫停产,2025 年度恢复生产 4 个月后再次停产至今,因开工不足导致公司效益明显下降;介休中移能运营的烟气余热利用项目因合同到期,合同终止。
主营业务萎缩:受焦炭行业整体环境影响,公司 2025 年度干熄焦主体设备及安装业务无新增收入,当年确认收入为零。
五、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
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 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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