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天禹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号)的相关规定,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主办券
商”)作为辽宁天禹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禹星”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天禹星存在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项,出具以下意见和有关提示:
一、公司延期披露的具体原因
由于天禹星公司的重要子公司在武汉,属疫情严重地区,解封时间晚,管控严,导致重要审计程序如:银行存款及往来款函证、实物资产盘点、检查文件原始单据等尚未完成。由于前述事项的影响,会计师无法按照原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并在2020年4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二、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
公司聘请的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未发生变更。
三、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为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会计师在原已开展的审计工作基础上,与天禹星公司协商确定了后续审计外勤工作的时间安排,天禹星公司管理层承诺将在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全力配合相关审计工作安排,会计师项目组表示将全力以赴按商定安排推进审计工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计将于2020年6月1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四、主办券商已履行的工作程序以及督导情况
在公司编制和披露年报过程中,主办券商督导人员与公司保持紧密沟通,积极主动了解公司复工复产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进场的安排,督促公司认真学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2019年年度报告培训视频及相关文件,及时协助公司解决年报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导公司做好年报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报披露工作能顺利完成。
五、专项意见
综上,华龙证券认为天禹星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较大,预计其无法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2019年年报审计、编制和披露工作,预计其将不晚于2020年6月12日完成2019年年报审计、编制和披露工作。
(此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天禹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之盖章页)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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