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关于辽宁天禹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延期披露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的专项意见
辽宁天禹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辽宁天禹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禹星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因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我们无法按照原定日期出具审计报告,现天禹星公司拟延期披露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4 月 8 日下发的《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号)的要求,我们对天禹星公司拟延期披露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事项进行核查并说明如下:
一、 核查结论
经核查,天禹星公司发布延期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的临时公告所述情况与年报审计相关事项符合实际情况。
二、 业务承接与保持情况
该项审计业务系本所连续承接业务,自天禹星公司挂牌上市起,连续为其提供审计服务 4 年。与天禹星公司签署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业务约定书的
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0 日。
三、 前期审计配合基本情况
自本所项目组 2020 年 3 月 31 日开展远程审计工作以来,天禹星公司提供了
必要配合,截至目前,不存在与天禹星公司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意见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
四、 审计工作进展及无法按期出具报告的原因
虽然我们已经按照证监会、中注协及本所制定的各项远程审计工作指引实施了部分远程审计程序,但由于天禹星公司的重要子公司在武汉,属疫情严重地区,解封时间晚,管控严,导致重要审计程序如:银行存款及往来款函证、实物资产盘点、检查文件原始单据等尚未完成。由于前述事项的影响,我们无法按照原定
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并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五、 我们已采取的措施及预计出具报告的时间
为尽快完成审计工作,我们在原已开展的审计工作基础上,与天禹星公司协商确定了后续审计外勤工作的时间安排,天禹星公司管理层承诺将在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全力配合本所相关审计工作安排,本所审计项目组亦将全力以赴按商定安排推进审计工作。
我们预计将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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