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8
公告编号:2019-017
证券代码:832609 证券简称:意昂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福建意昂机电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福建意昂机电股份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无
执行法院: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闽0802民初6828号
立案时间:2019年4月4日
案号:(2019)闽0802执14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付陈茂先工程款211,522元,并支付该款自2018年8月17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公告编号:2019-017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可能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将立即根据相关规定向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进行财产申报,同时,公司管理层正在积极与相关各方协商探讨处理此事宜的可行方案。在履行相关义务后,公司将尽快争取向法院申请撤销相关失信信息,消除负面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执行人的公开信息查询记录
(二)(2019)闽0802执1421号执行裁定书
福建意昂机电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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