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公告编号:2025-059
证券代码:832614 证券简称:旺大集团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旺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津贴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将修订后的《董事津贴制度》交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旺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制度
一、目的
1、规范广东旺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津贴发放管理,
建立健全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2、进一步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鼓励董事勤勉尽职,实现董事的“责任、
风险、利益一致”。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
2、《广东旺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定。
三、定义
1、本制度的公司指广东旺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董事是指本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的成员;
3、内部董事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担任公司某一业务主
公告编号:2025-059
管或负责管理有关事务的董事;
4、独立董事,指公司参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5、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四、津贴标准
1、确定依据:
1)综合考虑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2)参考国内上市公司董事薪酬的发放办法;
3)参考广东地区上市公司董事津贴水平;
2、津贴标准:
1)董事长津贴为每年 12 万元;
2)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6-12 万元,具体金额授权董事长在本规定范围内裁决;
3)外部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6-12 万元,具体金额授权董事长在本规定范围内裁决;
3、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享受除津贴外的其他待遇。内部董事不享受董事津贴。
五、津贴发放
1、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之日的次月计算发放。
3、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人员于股东会通过之日的次月停止津贴的计算发放。
4、董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公司处分、证券监管部门处分或处罚以及其他行政司法机关处罚的,董事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做出扣减、停止享受津贴的处分议案,报股东会批准。
5、董事可以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津贴。
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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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津贴列入董事会经费预算。
2、内部董事除按本制度规定不享受董事津贴外,有权按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最高职务的薪资标准领取薪酬。
3、除非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度另有规定,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等费用均自理。
4、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5、本制度与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相悖时,应按有关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执行。
6、本制度的修订工作授权董事会执行,报股东会通过后生效。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
广东旺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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