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832616 证券简称:城光节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5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1),现公司对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一、 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因疏忽,原公告中议案(六)《关于申请 2025 年年度贷款额度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中表决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错误,特此更正。二、 更正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六)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2025 年年度贷款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含子公司)拟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申请贷款总额度累计不得超过1.5 亿元人民币(含),贷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资产抵押贷等(最终贷款金额、时间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 2025 年度贷款相关事宜,包括向银行递交申请资料和说明文件、签署合同协议等,以及公司贷款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对于有效期内的贷款事项以及在此额度内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董事会不再另行
公告编号:2025-028
召开会议审议,统一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8,539,2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1%;反对股数 26,666,66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1%;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更正后:
(六)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2025 年年度贷款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含子公司)拟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申请贷款总额度累计不得超过1.5 亿元人民币(含),贷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资产抵押贷等(最终贷款金额、时间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 2025 年度贷款相关事宜,包括向银行递交申请资料和说明文件、签署合同协议等,以及公司贷款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对于有效期内的贷款事项以及在此额度内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董事会不再另行召开会议审议,统一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8,539,2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0%;反对股数 26,666,66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告编号:2025-028
更正后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与本更正公告一同在 2025 年 7 月 11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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