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18
证券代码:832616 证券简称:城光节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在保障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的规定,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 2026 年度拟在满足生产经营之余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2026 年度预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含),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三) 委托理财期限
委托理财期限为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授权 2026 年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 2025 年年
公告编号:2026-018
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的银行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为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将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
《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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