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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28 15:44:21 股吧网页版
锦达保税: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8


报告编号:2023-061

证券代码:832627 证券简称:锦达保税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锦达保税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出具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披露了《江苏锦达保税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 14,000,000.00 元(以下简称“本次股票发行”)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 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 年 2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定向发行股票 2,8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00,000.00 元。

2023 年 3 月 23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同
意江苏锦达保税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581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名下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连云支行的 1409270000000144 公司账户,并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苏亚金验[2023]第 001 号)予以审验,公司不
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起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报告编号:2023-061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
之“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锦达保税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披露,并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施行。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 2023 年度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存放于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连云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1409270000000144),并连同主办券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连云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该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2,730,382.54 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2,730,382.54 元。

公司的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在取得股转系统出具的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披露的《江苏锦达保税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
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稿)》,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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