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32627 证券简称:锦达保税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锦达保税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公司系由原江苏锦达保税仓 本公司系由原江苏锦达保税仓储服务有
储服务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 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以
变更,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 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连云港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320700693346687F。
- 第三条 公司于2015年 6月10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五条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 第五条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
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 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
云杉路 9 号。 云杉路 9 号;邮政编码:222047。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3630 万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4719 万元人民币。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