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32629 证券简称:易信达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成都易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成都易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所在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考虑,为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拟申请股票
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2025 年 2 月 14 日召
开第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主
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并获受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成都易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5 月 12 日起
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关于拟申请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和授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55,680,000 股,占
公告编号:2025-015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0%,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共 18 名,持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4,32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7.20%。会议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会议以 55,680,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出席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是未就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同意票的股东属于异议股东。因此,本次终止挂牌存在 18 名异议股东,该 18 名异议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32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20%。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5 日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期间,通过电话、短信、微信
等形式与异议股东逐一进行沟通,提示异议股东查阅公司关于终止挂牌的相关公告,询问各位异议股东的回购意愿及其他意见,同时提醒异议股东回购有有效期,如有回购或继续持有意向请在期限内将相关材料交付至公司。
截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要求公司回购全部持有股份的异议股东为 13 名;
要求继续持有全部股份的异议股东为 5 名;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第三方回
购部分股份的股东为 0 名;无法取得联系股东 0 名。公司已与 13 名异议股东签
署《股票回购协议》,继续持有的 5 名异议股东均已签署《关于成都易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继续持有股票的声明》,公司已与全部异议股东达成一致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彭国宾、实际控制人彭国宾及杨东已出具《成都易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终止挂牌事项的承诺》,承诺“对于公司出具的《成都易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挂牌异议股东保护的承诺函》自愿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无法履行回购承诺时会按照公司承诺的条件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会保障继续持有公司股份的异议股东的股东权利。特此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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