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32630 证券简称:ST 诺之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浙江诺之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基于公司所在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考虑,为更好的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公司慎重考虑,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结合行业市场环境,持续加强自身经营管理能力与专业技术水平,加大研发设计投入和市场开发,积极推动公司主业健康、稳定发展。(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6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本次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浙江诺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诺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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