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2
北京中捷四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崔艮中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134,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4%。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中捷四方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已草拟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22,134,3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草拟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4)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5)。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1,134,3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草拟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134,3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草拟了2019年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134,3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公司发展的需要,2018年度公司利润暂不进行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134,3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134,3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中捷四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已草拟了《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134,3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珞张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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