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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1 18:24:42 股吧网页版
华源磁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1


证券代码:832637 证券简称:华源磁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华源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5 月 23 日 以电话和口头的方式发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张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华源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1. 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华源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为发行对象部分确定的发行。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 元,预计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5-025)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上海华源磁业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对象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上海华源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合同》(下文简称《认购合同》)。《认购合同》于各方依法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同意定向发行的函后生效。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本次发行已确定的对象签署了《关于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包含股
份回购等特殊投资条款。

《补充协议》于各方依法签字盖章后成立,并自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的《认购协议》生效之日起同时生效。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
议案》
1. 议案内容:

为了保障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非上次公众公司监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具体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准备与本次股票发行
相关的文件、材料;

(2)与股票定向发行对象签订相应的股票认购协议,并可根据股票定向发
行需要,对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进行变更、补充、终止、解除;

(3)股票发行工作需要向有关部门报送备案文件及其相关的文件、资料,
并回复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

(4)股票发行工作需要有关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

(5)股票发行工作实施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6)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7)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提供相关服务;

(9)股票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批准授权之日起十二个月。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3.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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