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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7:55:03 股吧网页版
天蓝地绿:重大诉讼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832641 证券简称:天蓝地绿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湖北天蓝地绿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6 年 4 月 2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9 月 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湖北仙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桃农商行”)与天蓝地
绿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5 年 9 月 1 日由仙桃市人民法院立案,2025 年 11
月 4 日作出一审判决,2026 年 4 月 13 日仙桃市人民法院出具执行通知书,目前
该案件处于执行阶段。

公司于本案件审理阶段未及时收到应诉通知书、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件,近期公司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查询存在执行信息后,及时向审理法院申请查询并取得相应法律文件。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湖北仙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帮成

公告编号:2026-008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湖北天蓝地绿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文兵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说明:本案被告还包括高文兵、高俊龙等担保人。)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4 年 7 月 5 日,天蓝地绿与仙桃农商行龙华山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借款本金为 1000 万元,期限为 12 个月,初始执行年利率为 5%。同日,
天蓝地绿与龙华山支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以林权(林木所有权、林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物。高文兵、高俊龙等担保人分别与龙华山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担保上述银行借款。

2024 年 7 月 11 日,龙华山支行向天蓝地绿发放贷款 1000 万元,到期日为
2025 年 7 月 5 日,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5%。借款到期后,天蓝地绿未按约还款。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天蓝地绿公司立即向原告清偿编借款本金 1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2.判令确认原告对被告天蓝地绿公司在租赁土地上栽种的所有生物资产及林地经营权享有抵押权;3.判令担保人就相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理由:详见前文“(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2025 年 11 月 4 日,仙桃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5)鄂 9004
民初 8652 号):1、被告返还原告借款本金 10000000 元,并支付利息;2、原告

公告编号:2026-008

对被告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判决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3、担保人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截至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二)执行情况

因公司生产经营困难、流动资金不足,尚未履行该判决。仙桃农商行向仙桃
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仙桃市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立案,并出具了
《执行通知书》((2026)鄂 9004 执 2303 号),目前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公司流动资金不足,尚未履行判决,原告如行使抵押权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根据本案判决,公司需承担返还本金、支付利息及罚息、案件受理费等成本,将对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正在与相关方沟通,公司将根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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