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3
证券代码:832645 证券简称:高德信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5 年 1 月 13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2 月 27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黄永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总经理
黄志贤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黄永翔 董监高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
袁立雄 董监高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
杨光冉 董监高 时任财务总监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1、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2、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构成欺诈发行违法行为。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当事人: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德信或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 112 号智丰大厦 1 座1201。
黄永权,男,1975 年 6 月出生,高德信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住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黄志贤,男,1948 年 9 月出生,高德信董事长,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
区。
黄永翔,男,1972 年 10 月出生,高德信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住
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袁立雄,男,1963 年 7 月出生,高德信副总经理、时任董事,住址:广东
省深圳市南山区。
杨光冉,女,1989 年 11 月出生,高德信时任财务总监,住址:广东省深圳
市龙岗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对高德信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
利。应当事人的要求,深圳证监局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举行听证会,听取了当
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高德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高德信 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高德信通过虚构商企互联网接入、数字电路等服务业务虚增营业收入
高德信通过深圳市圳通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昊铭阳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盟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利众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贝文
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昊力泰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浩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 7 家公司(以下统称相关公司)虚构商企互联网接入、数字电路等服务业务,
2018 年至 2021 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1,318.29 万元(单位人民币,下同)、
5,651.01 万元、7,593.02 万元、6,865.57 万元。
(二)高德信通过伪造用户数据等虚增营业收入
高德信通过伪造用户数据等方式虚增家庭宽带业务收入,2018 年至 2021 年
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4,689.07 万元、6,735.58 万元、6,173.02 万元、6,084.96万元。
综上,高德信2018年至2021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6,007.36万元、12,386.59万元、13,766.04 万元、12,950.53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11%、59.77%、75.26%、63.27%。高德信披露的 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高德信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2021 年 11 月 3 日,高德信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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