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6
此 乃 补 充 要 件 请 即 处 理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补充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补充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阁下如对本补充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的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名下全部於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持之股份,应立即将本补充通函及经修订代表委任表格送交买方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持牌证券交易商或其他代理,以便转交买方或承让人。
Beijing Xunzhong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北 京 讯 众 通 信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597)
日期为2026年4月24日的致股东通函之补充通函
及
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
本补充通函应与日期同为2026年4月24日的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一并阅读。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载於本补充通函第16至17页。另随函附上股东周年大会适用的经修订代表委任表格。该经修订代表委任表格亦已刊登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http://www.commchina.net。无论 阁下能否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务请按照经修订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备的指示填妥该表格,并於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前不少於 24 小时(即2026年5月 17 日上午十一时正)交回。填妥及交回经修订代表委任表格後,股东仍可按意愿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本补充通函内所有日期及时间的提述均为香港本地日期及时间。
2026年4月30日
目 录
页次
释义 ...... 1
董事会函件...... 4
附录一 - 关於授予回购股份一般授权之说明函件 ...... 12
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 ...... 16
– i –
释 义
於本补充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 指 将於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
年大会
「组织章程细则」 指 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
方式修改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该通函」 指 本公司日期为2026年4月24日的通函
「本公司」 指 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於2008年11月20
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於2014年10
月11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於联交所主板
上市(股份代号:2597),其内资股於新三板挂牌
「控股股东」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核心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内资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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