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832646 证券简称:讯众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6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朴圣根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胡军,监事蒋红艳、郭大伟、张文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相关事宜之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板上市相关事宜主要内容如下:
一、批准公司 H 股全球发售的方案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以下简称“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
次发行”)。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各项相关议案以
及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它事宜。本次发行上市的准备工作进展顺利,为继续推动全球发售顺利进行,现提请各位董事对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安排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批准下列相关事项:
1.全球发售中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 H 股,发行股份数目如公司
将刊发的 H 股招股书中所载(以下简称“发售股份”);
2.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申请批准全球发售将予发行的 H 股(包括因行使超额配股权而可能发行的额外 H 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交易;
3.全球发售的结构为:(1)在香港向公众发售(以下简称“香港公开发售”)H 股(以下简称“香港发售股份”);(2)依据美国《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S 条例在美国以离岸交易方式于美国境外地区向非美国人士(包括在香港向专业和机构投资者)配售(以下简称“国际发售”)H 股(以下简称“国际发售股份”)。全球发售的股份数目如 H 股招股书中所载(可予重新调配及/或视乎超额配售权而定);
如果在香港公开发售中有效申请的 H 股数目达到香港联交所规定或同意的倍数,则将从国际发售中转拨部分股份予香港公开发售,转拨的 H 股股份数目将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或香港联交所刊发的《新上市申请人指南》规定或香港联交所同意的倍数和比例(如H 股招股书中所载)确定。倘香港公开发售未获全数认购,则整体协调人可按其认为合适的比例将全部或任何未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重新分配至国际发售。倘(i)国际发售部分没有足额认购或(ii)国际发售部分足额或超额认购而香港公开发售部分超额认购不足香港联交所规定或同意的倍数(即并未触发上述回拨的超额认购倍数),则公司及整体协调人可选择进行国际发售重新分配并把不超
过 20%的总发售股份作为香港公开发售部分的股份数目;
4.批准公司将向国际承销商授予一项选择权(以下简称“超额配售权”),可由整体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行使。根据上述超额配售权,整体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将有权要求公司额外分配及发行合计不超过全球发售下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 15%的额外发售股份(以下简称“超额配售股份”)以满足在国际发售中的超额配发(如有);
5.批准并追认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备案报告》及就首次公开发行香港联交所刊发的《新上市申请人指南》规定或及其补充文件,并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中国证监会备案手续;
6.批准香港承销商根据香港承销协议(“香港承销协议”)的条款及在符合该协议条件的前提下对香港发售股份进行全数承销;而国际承销商根据国际承销协议(“国际承销协议”,与香港承销协议合称“承销协议”)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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