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众股份:審計委員會職權範圍(H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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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31
Beijing Xunzhong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597)
审计委员会
职权范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後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C1(以下简称《企业管治守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等公司股票上市 地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和《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及其成员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
的规定。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成员全部由董事担任,至少要由3名成
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公司现任外部审计机构的合夥人在终止成为该审计机构的合夥人之日或不再 享有该外部审计机构的财务利益之日(以日期较後者为准)起两年内不得担任审计 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或者1/3以上的全体董事
或者1/2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 获得通过後,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後立即就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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