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28
证券代码:832646 证券简称:讯众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认为:《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根据公司当年的盈利情况、支出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制定,制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新三板及 H 股)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新三板及 H 股)及其
摘要的议案》,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告编号:2026-028
制定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三、《关于批准报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批准报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
[2026]0011002515 号)符合法律、法规各项规定,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各项相关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四、《关于薪酬考核委员会就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提出修订建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薪酬考核委员会就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提出修订建议的议案》,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关于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及薪酬标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董事长朴圣根先生的调薪计划也与其承担的战略决策责任、经营管理压力及对公司价值的贡献相匹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五、《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的议案》,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进行了有效评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公告编号:2026-028
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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