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832646 证券简称:讯众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4 月 2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朴圣根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陈再雄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授予董事会增发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满足本公司的持续业务发展之资本需求、有效且灵活地运用融资平台,并适时把握资本市场之良机,董事会根据中国适用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组织章程
细则,审议并决议于年度股东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提呈,授予董事会下述发行授权,以便于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配发、发行或处置额外内资股及╱或 H 股及╱或出售或转让本公司之库存股,惟总数不超过本公司于年度股东会通过该决议案当日已发行股份(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之 20%。
董事会亦将寻求股东授权董事会批准、签署及办理或促使签署及办理其认为与发行该等新股有关之所有文件、契据及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发行时间及地点、向相关当局提出一切必要申请、订立包销协议(或任何其他协议)、决定所得款项用途,以及向相关中国、香港及其他主管当局进行所有必要的备案及注册,并按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修订组织章程细则,以反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及本公司新的股本结构。
待有关授予发行授权之决议获通过后,并以在年度股东会当日或之前不会再发行、回购或注销任何内资股及/或 H 股,且本公司并无任何库存股为前提,本公司将根据发行授权获准配发及发行额外内资股及/或 H 股,及/或出售或转让本公司之库存股,上限为已发行股份之 2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关于修改<关于 H 股一般授权公告>的公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股份一般授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维护本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使本公司可于适当时候灵活回购内资股及/或 H 股,董事会经审议后决议,将于年度股东会上提呈下文详述之特别决议,以审议及批准授予董事会回购授权,容许其回购不超过年度股东会上提呈之决议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包括内资股及╱或 H 股,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之10%,并授权董事会为行使回购股份之一般授权或与此有关之目的,办理一切所需或适宜之契据、行为、事宜及业务:
(1)回购计划
a.回购方式:根据上市规则、公司收购、收购守则、新三板规则以及其他适用法律及法规,于联交所及╱或新三板进行回购。
b.回购数量:不得超过本公司于年度股东会通过本决议当日已发行股份(包括内资股及╱或 H 股,不包括库存股)之 10%。
c.回购价格:回购将分批进行,回购价格不得比实际回购日期前 5 个交易日之平均收盘价高出 5%。实施回购时,具体回购价格应在规定范围内,依据市场及本公司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2)回购授权范围董事会拟向年度股东会提议,授予董事会一项一般性且无条件的授权,以在该一般授权的范围及有效期内,就回购本公司至多 10%的已发行股份作出决定及处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a.制定并执行具体的回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配发事项;
b.根据任何适用法律及法规以及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
c.开设海外股票账户、资本账户,并办理相应的外汇登记变更手续;
d.依照适用之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办理相关之核准或备案手续(如有);
e.如适用,办理已回购已发行股份的注销、削减本公司注册资本、修订股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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