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3
证券代码:832647 证券简称:辽宁文投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辽宁北国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辽宁北国文化投资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辽宁北国文化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指引》 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
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兼总经理白立辉为公司的法定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探索新媒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以市场为
体发展路径,促进新媒体产业跨越式发 导向、资本为纽带、创新为动力,顺应互联展,为互联网用户提供全面、丰富的互 网和文化科技发展新趋势,运用股权运作、
联网信息服务,满足互联网用户的需 基金投资、培育孵化、价值管理等多种手段,求,为全体股东、员工和社会创造价值。 加强国有文化资本运营,统筹优化文化资源
配置,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项目,努力建
成辽宁省级重要国有文化资本投资运营平
台,助力辽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全体
股东、员工和社会创造价值。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本章程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本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规定的程序通过,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销;属于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应当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 份的活动。
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回购股份,可以下列方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回购股份,可以下列方式
之一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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