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24
公告编号:2019-043
证券代码:832648 证券简称:万峰电力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贵州万峰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9 年 4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估计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1、发电及供热设备,折旧年限 15 年
2、输配电线路及设备,折旧年限 12-17 年。
3、变电设备,折旧年限 12 年。
4、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 20 年。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1、发电及供热设备,折旧年限 20 年
2、输配电线路及设备,35 千伏及以下,折旧年限 18-22 年;35 千伏以上,
折旧年限 22-30 年。
3、变电设备,折旧年限 18-26 年。
4、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 30-40 年。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19 年 5 月印发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
法》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897 号)文件。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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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 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对电网输配电成本的监管,降低输配电价,深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对 2015 年制定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
公司现根据修订后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为参考,对固定
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公司拟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客观、真实和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估计变更采取平均年限法,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已公布的会计报表。
公告编号:2019-043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贵州万峰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贵州万峰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贵州万峰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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