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1
证券代码:832650 证券简称:奔腾集团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奔腾科技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
于给予奔腾科技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
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奔腾科技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4 月 20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4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奔腾科技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张郁达,男,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
3、田永林,男,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1、信息披露违规
2、资金占用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一、信息披露违规
(一)奔腾集团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6 年 12 月 6 日,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
特集团)通过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特化工)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关于国有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
告要求受让方需在 2016 年 12 月 19 日 17 点之前携带“资格预审材料(包括意向
受让方关于同意受让本次转让股份的内部决策文件)”到英力特集团现场报名。
2016 年 12 月 7 日,奔腾集团董事会形成《内蒙古赤峰奔腾实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以下简称《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内容是:“同意公司参与认购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转让其持有的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55,322,68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1.25%)及所持宁夏英力特煤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相关债权”。2016年 12 月 16 日,奔腾集团股东大会形成《内蒙古赤峰奔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2016 届股东大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相关事项。
2016 年 12 月 19 日,奔腾集团法定代表人张郁达委托行业专业人士雷某华携
带“资格预审资料”到英力特集团申请报名参加调研。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包括《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奔腾集团《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包含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奔腾集团对上述决议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奔腾集团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误导性陈述
2016 年 12 月 30 日,奔腾集团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三项议案,其中第二项议案为:《拟在 A 股市场收购上市公司的议案》,议案内容包括:“公司拟在 A 股市场收购上市公司,公司管理层正积极推进,寻找与公
司战略契合的标的。”2017 年 1 月 3 日,奔腾集团公告《内蒙古赤峰奔腾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以下简称《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奔腾集团提供的《关于奔腾集团参与收购英力特化工股权的情况说明》(以
下简称《奔腾集团情况说明》)称:“2016 年 12 月 22 日,雷某华经考察后向
我公司董事长张郁达建议放弃参与英力特集团的股权公开转让,听其建议后,我公司决定不再参加英力特集团的股权公开转让,之后未再与英力特集团有过任何
联系”。英力特集团 2017 年 5 月 15 日出具的《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就内蒙古赤峰奔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英力特化工股权转让事项有关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英力特集团情况说明》)称:2016 年 12月 22 日,奔腾集团未参加尽调,且后续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再没与英力特集团有任何联系。
《奔腾集团情况说明》与《英力特集团情况说明》互为印证,证明 2016 年12 月 22 日后,奔腾集团已决定不参与竞购英力特化工股权。在这种情况下,奔腾集团仍通过有关决议并对外公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存在误导性陈述。
(三)奔腾集团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2017 年 1 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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