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9 18:02:22 股吧网页版
天罡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罡股份”“上市公司”“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天罡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序号 工作要求 完成或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业务管理制度,制定 民生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就持续督导工作的 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已根
1 主要内容、重点、实施方式、步骤等做出完整、有 据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
效的安排。 相应的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和安
排。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上市公司已建立健全了相关内
财务内控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 控制度,及时履行了相关法律
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和信息 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及其他义

2 披露制度,督导上市公司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务,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准
其他相关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并保证制作、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和上市公司向中国证监 保荐机构已对上市公司的信息
会、北交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发现上 披露文件和其他提交的文件进
市公司拟披露信息或已披露信息存在任何错误、遗 行事前审阅,上市公司拟披露
3 漏或者误导的,或者发现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事 信息或已披露信息不存在错

项的,应当要求公司进行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拒 误、遗漏或者误导,不存在应
不配合的,应当及时向北交所报告,并发布风险揭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示公告。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充分了解公司及 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
其业务,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查资 式了解上市公司业务和日常情
4 料,列席股东会、董事会等方式,关注公司日常经 况,持续关注了上市公司运作、
营、证券交易和媒体报道等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 证券交易和媒体报道情况,督
应信息披露义务。 促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

务。

序号 工作要求 完成或督导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5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北交所业务规则,履行其所作出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北
的承诺。 交所业务规则,并切实履行了
其所作出的承诺。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6 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有关 在新增或变更承诺的事项,履
规定的,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 行承诺事项不存在不符合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