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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11 19:05:00 股吧网页版
天宜机械: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1


证券代码:832654 证券简称:天宜机械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湖北天宜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有效推动湖北天宜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机械”)输送装备制造过程中预处理和喷涂产线从传统喷涂工艺向高效、环保、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并提升天宜机械及宜都市输送装备产业整体水平和装备制造业配套能力,天宜机械拟与湖北芯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芯辰”)组建合资公司湖北芯宜智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湖北芯辰持股81%,天宜机械持股 19%。

合资公司注册成立后,自 2027 年度起至 2029 年度止,天宜机械视合资公司
运行收益情况,可以一次或多次受让湖北芯辰所持有合资公司部分股权方式增持股份,累计持股比例不超过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49%,具体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190 万元与湖北芯辰组建合资公司湖北芯宜智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股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的总资产和归属于挂牌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为 226,356,325.36 元和 123,994,481.14 元。

本次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19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的总资
产、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绝对值比例分别为 0.84%和 1.53%。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且公司在最近连续12 个月内无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投资情况,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拟与湖北芯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组建合资公司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湖北芯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宜都市陆城街道陆逊大道 9 号北斗产业园 A4 栋 3 层

注册地址:宜都市陆城街道陆逊大道 9 号北斗产业园 A4 栋 3 层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法定代表人:李明鸽

控股股东:宜都市高新技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宜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关联关系:控股关联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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