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9
广东恒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恒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5月1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华萍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4人。
董事周斌因外出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董事李丹丹因外出缺席,委托董事李华萍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李华萍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1.议案内容:
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股东李华萍提名李华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股东李华萍提名李阳申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股东李华萍拟提名李阳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吴绮莉提名吴绮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股东吴绮莉拟提名吴绮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股东王和迪提名王靖凯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股东王和迪拟提名王靖凯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股东李雪明提名李雪明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股东李雪明拟提名李雪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未通过《公司股东刘金梅提名刘雪华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
拟提名刘雪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3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被提名人员不适合任公司董事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未通过《公司股东刘金梅提名陶云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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