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告编号:2026-016
证券代码:832665 证券简称:德安环保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新疆德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4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李艳为公司监事的议案》,李艳女士任职期限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提名李艳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鉴于王秀敏女士辞去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不再担任监事的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名李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艳,女,1981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
北京理工大学人力资源专业。2005 年 5 月至 2011 年 4 月,就职于新疆百成集团公司,
担任人力资源经理职务;2011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新疆德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党支部书记、总经人资部副经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公告编号:2026-016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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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的 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新疆德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新疆德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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