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5-22 15:52:58 股吧网页版
竹林松大: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22



公告编号:2020-031

证券代码:832667 证券简称:竹林松大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竹林松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竹林松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5 月 18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咏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咏梅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郑红卫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咏梅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通过对上述董事候选人

公告编号:2020-031

张咏梅女士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任职资格的等情况的审查,董事会未发现 其具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任职资格的情形,张咏梅具备担 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

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 之前,郑红卫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张咏辉和李海莲是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长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陈静宜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所有职务,公司相关 工作已移交张长红女士。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的顺利、有效运行,经公 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张长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期限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核查,张长红女士不属于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为河南省恒昌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为河南省恒昌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昌建材”)向中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 500 万元借款提供最高额 500 万元担保,担保时间

为 2019 年 9 月 29 日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

公告编号:2020-031

恒昌建材拟申请续贷,公司拟为恒昌建材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

行申请 500 万元借款提供最高额 500 万元担保,具体担保事宜与以银行实际签

订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5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竹林松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