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7-03
证券代码:832669 证券简称:华电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陕西华电树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陕西华电树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已经届满,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和任命工作已经完成,基本情况如下。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7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7年 6月 29 日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任命童海先生、吴斯华女士、Morris Young先生、王天庆先
生、杨哲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任命胡晓郁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夏许鹏、王若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
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3,5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0.00%,会议由童海先生主
持。
以上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数 13,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数 13,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7年 6月29日审议通过:
(1)选举童海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任命吴斯华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3)任命陈彦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以上议案表决情况均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7年 6月29 日审议通过:
(1)选举胡晓郁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该连选连任董事、董事长童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35.00%。
该连选连任董事、总经理吴斯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35.00%。
该连选连任董事Morris Young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
司总股本0%。
该连选连任董事王天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
本0%。
该连选连任董事杨哲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
本0%。
该连选连任监事、监事会主席胡晓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0股,
占公司总股本0.%。
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监事夏许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
公司总股本0.%。
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监事王若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
公司总股本0.%。
该连选连任财务总监陈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总
股本0.%。
(三)任命/免职原因
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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