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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6 19:10:01 股吧网页版
天运股份: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832684 证券简称:天运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在考虑自 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的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制度》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在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上制定合理的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制定本规则考虑的因素

公司在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特征、企业实际情况、未来发展目标、盈利规模、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以及股东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1)利润分配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在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充分听取和考虑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和诉求,制定合理的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利润分配的形式及期间间隔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公司章程(草案)》有关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①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②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I、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

II、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III、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参照前项规定处理。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釆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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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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