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公告编号:2025-059
证券代码:832684 证券简称:天运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事前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聘请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聘请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上述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相关资质,勤勉尽职,聘请上述机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方担保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公告编号:2025-059
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备查文件
《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
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张建伟、何银地、王式军
2025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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