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7
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九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22752955694R。
第四条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Guangde Tianyun
New Technology Co. Ltd。
第六条 公司住所:广德经济开发区赵联路 2 号。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70.294 万元。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循环利用、客户优先;持续创新,引领未来。
第十六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旧棉、旧布、废旧塑料收购、销售;
碎布加工;聚合棉纤维平面毡、橡塑 PVC、空调及汽车内饰件的设计生产、销售”。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
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 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发行股票时,在册股东无优先认购权。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二十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96,000,000 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
为 1 元。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认购股份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认购股份数额 认购股份比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万股) 例(%)
潘建新 5,511.7536 57.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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