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公告编号:2025-137
证券代码:832684 证券简称:天运股份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及延长授权有效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 月 14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工作,拟提请股东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具体事宜,调整后的授权内容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起止日期、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区间)或发行底价、发行方式、超额配售选择权、战略配售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事项;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全权办理与公司本次发行的申报、发行实施和上市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递交申报文件、回复监管部门反馈意见、履行及实施发行和上市的相关程序等;
(3)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合同及协议、说明、承诺函、确认函等各项文件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4)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
公告编号:2025-137
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或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使用及具体安排等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5)根据相关监管部门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市场情况或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项目投资金额和具体投资计划;确定及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具体事宜;
(6)聘请保荐机构、承销机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7)在本次发行后办理向北交所申请股票上市的相关事宜;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根据发行的具体情况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
(10)办理与实施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期间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取得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
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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