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07
证券代码:832684 证券简称:天运股份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号--独立董事》《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的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就此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下年度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预计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07
经审阅该议案的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中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涉及反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系公司日常运营所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中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涉及反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的内容,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在对公司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公司对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的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基本规范、评价
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的完整性、
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控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鉴证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6-007
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的内容,我们认为公司重新修订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可以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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