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华洋吉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公司治理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
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以及 2022 年 12 月 30 日下发的《挂牌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监管速递(一)—2022 年年报特殊关注事项》相关要求,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我司”)对山西华洋吉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洋科技”、“公司”)2022 年度公司治理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华洋科技基本情况
华洋科技股票(证券代码:832685)于 2015 年 7 月 2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挂牌,属性为民营企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贵生,公司挂牌后实际控制人未曾发生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接受他人表决权委托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他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份被冻结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权曾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形,被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08%,该质押已于 2022 年 1月 27 日全部解除登记。
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华洋科技 2022 年度内部治理相关情况及核查结果
我司项目组针对华洋科技 2022 年度内部治理相关情况,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展开:
(一)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核查程序:我司项目组查阅了华洋科技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文件,获取公司出具的自查报告。
核查结论:2022 年度,华洋科技尚未建立单独的资金管理制度,但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含相关内容。
除上述情况外,华洋科技各项内部制度健全,符合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机构设置情况
核查程序:我司项目组查阅了华洋科技公司章程、公司各项内部制度、2022年度华洋科技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开披露的公告文件,获取公司出具的自查报告。
核查结论:1、公司董事会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0 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 0
人。公司监事会共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共 6 人,其中 2 人担任董事,分别为董事王桂芬担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董事长李贵生担任总经理;2、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3、公司不存在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4、公司不存在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5、公司不存在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6、公司不存在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7、公司未设置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
综上,2022 年度,公司机构设置健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情况
核查程序:我司项目组查询了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
全国股转系统监管公开信息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查询了华洋科技2022 年度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公告文件,获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调查表和公司出具的自查报告。
核查结论: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未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的情况;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公司已聘请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公司,不存在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具有亲属关系;公司董事长为李贵生,同时兼任总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为王桂芬,同时兼任董事会秘书,与公司董事长无亲属关系,符合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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