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0-12
公告编号:201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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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686 证券简称:育星达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银川育星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育星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9月30日送达公司各位董
事。本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2日下午14:30 在银川市金凤区宁安
大街490号育成中心14号楼5层509室银川育星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虎彬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
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
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追认公司向宁夏银行开发区支行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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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向宁夏银行开发区支行于2016年9月22日、10
月9日分别贷款人民币50万元、总计贷款100万,借款期限均为2
个月,用于弥补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上述贷款均由公司控股股东李
虎彬提供担保。上述贷款到期归还后将重新办理贷款手续(贷款金额
与借款期限不变)且每隔两个月再次办理,有效期为一年((2016
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24日)),并由控股股东李虎彬提供担
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宁夏银行开发区支行贷
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控股股东李虎彬为公司向宁夏银行开发区支行于2016
年9月22日、10月9日分别贷款50万元(借期2个月)提供担保。
由于贷款性质和公司业务需要,上述贷款到期归还后需重新办理
贷款手续且每隔两个月再次办理,公司控股股东李虎彬拟为公司于一
年期限内(2016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24日)在100万额度内
循环使用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董事李虎彬、王雪琴为本事项的关联董事,
两名董事履行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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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银川育星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宁夏
银行科技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向宁夏银行科技支行贷款500万元人民币,借
款期限为一年。
由控股股东李虎彬以及公司两处自有房产共同为本次贷款提供
担保。两处自有房产信息如下:(1)金凤区长城花园四期23号楼2
单元302室,产权证号房权证金凤区字第2015081371号;(2)金凤
区长城花园5 号楼1 单元501 室,产权证号房权证金凤区字第
2015081372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董事李虎彬、王雪琴为本事项的关联董事,
两名董事履行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宁夏银行科技支行贷款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向宁夏银行科技支行贷款500万元人民币,借
款期限为一年。
由控股股东李虎彬以及公司两处自有房产共同为本次贷款提供
担保。两处自有房产信息如下:(1)金凤区长城花园四期23号楼2
单元302室,产权证号房权证金凤区字第2015081371号 ;(2)金凤
区长城花园5 号楼1 单元501 室,产权证号房权证金凤区字第
20150813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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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董事李虎彬、王雪琴为本事项的关联董事,
两名董事履行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银川育星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银川育星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宁夏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的借款协议
银川育星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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