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7
公告编号:2018-027
证券代码:832689 证券简称:德尔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东莞市德尔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股权质押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股东刘厚德质押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7月31日起至借款合同已被履行或清偿完毕之时止,广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银行借款担保,质押股份用于为广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质押权人为广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股东深圳市德尔能科技有限公司质押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8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7月31日起至借款合同已被履行或清偿完毕之时止。广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银行借款担保,质押股份用于为广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质押权人为广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五)——股权质押、冻结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挂牌公司任一股东所持挂牌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转让日内及时披露。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收到上述两位股东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疏忽,致使上述股权质押信息未能及时披露,现予以补充披露。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东莞市德尔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补发)(一)》(公告编号:2018-024)、《东莞市德尔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补发)(二)》(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8-027
2018-025)。
公司对上述新增股份质押情况未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特此公告。
东莞市德尔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