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23
公告编号:2018-030
证券代码:832693 证券简称:东鼎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郑书礼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出售控股子公司浙江冠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6%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以246,377.14元出售公司持有的浙江冠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6%的股权;其中以218,967.69元出售浙江冠轩智能
公告编号:2018-030
科技有限公司14.22%的股权给林龙彪,以27,409.45元出售浙江冠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78%的股权给徐洪伟。出售前,公司持有浙江冠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6%的股权;出售后,公司将持有浙江冠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0%的股权。
浙江冠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17日,注册资本1,180万元;住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七贤桥村(8幢)4楼北侧;生产:音频设备、视频显示设备、电子产品;服务:安防监控系统、音频系统、视频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上门安装(凡涉及许可证、资质证的,凭有效许可证资质证书经营),计算机网络工程的施工(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除专控),计算机软硬件,监控设备,音响设备,舞台灯光设备,办公设备,公共广播设备,视频会议设备,显示设备,管道,电气设备,电线电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转让前,浙江冠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已完成注册资本实缴1,647,000元,其中公司作为股东已完成注册资本实缴922,320元;股权转让后,注册资本同比例剩余实缴义务由受让方履行。
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定价依据浙江冠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市场情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以双方最终商定价格为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有助于整合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8-030
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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