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18
证券代码:832694 证券简称:维冠机电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北京维冠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维冠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冯广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9,136,8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冯广维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届满,公司拟对
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冯广维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冯广维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136,82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1,017,524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郝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届满,公司拟对
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郝萍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郝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136,82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1,017,524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三)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维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届满,公司拟对
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刘维福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刘维福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136,82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1,017,524 股同意,占参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参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参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