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832694 证券简称:维冠机电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北京维冠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北京维冠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维冠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一)回购用途及目的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为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提升公司股票内在价值,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5.5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750,000 股,不超过3,500,00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11%-6.23%。
(五)拟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9,250,0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六)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的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5 年 9 月 26 日开始,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97.14%,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10 月 15 日为公司首次回购日。截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05%,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97.14%,最高成交价 4.9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39 元/股,已支
付的总金额为 15,822,727.95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82.20%。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2025 年 9 月 10 日和 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维冠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清况的自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债权
人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5)。
公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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