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3
证券代码:832696 证券简称:铂宝集团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上海铂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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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铂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铂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结
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海铂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股东、债权人或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也
包括在与投资者沟通过程中,公司与资本市场各类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到管理行为。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原则;
(二)自愿性信息披露原则;
1、公司自愿地披露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的信息之外的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信息;
2、公司在自愿性信息披露过程中,当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已披露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或者已披露的预测难以实现的,公司应对已披露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对于已披露的尚未完结的事项,公司有持续和完整披露义务,直至该事项最后结束;
3、公司在自愿披露具有一定预测性质的信息时,应以明确的警示性文字,具体列明相关的风险因素,提示投资者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4、投资者如对自愿性披露信息有任何疑问,可向监管部门有关部门咨询。
(三)平等对待投资者的原则;
公司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使机构、专业和个人投资者能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投资活动,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信用原则;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就公司经营状况、经营计划、经营环境、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等持续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帮助投资者作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和决策。
(五)高效低耗的原则;
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不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原则。
公司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部门和职责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直接责任人为董事会
秘书。董事会秘书负责承办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事务。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责:
(一)分析研究:对监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和研究;对反映投资者关系状况的关键指标(如人数、资金量、投资偏好等)进行统计分析;跟踪、学习和研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行业动态和相关法规,通过适当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定期或不定期撰写反映公司投资者关系状况的研究报告,供决策层参考;
(二)信息沟通:汇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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