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3
公告编号:2020-023
证券代码:832697 证券简称:振源电器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新乡市振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
2、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3、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
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4、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
重组》,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
公告编号:2020-023
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
的债务重组,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5、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
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应到董事 5 人,实到 5 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告编号:2020-023
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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