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2699 证券简称:南华工业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武汉南华工业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3 日,武汉南华工业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次回
购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前次回购股份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做市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24 年 10 月完成股份回购。
本次仍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做市方式回购。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挂牌公司实施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应当面向公司全体股东”,本次回购采用无差别面向全体股东的做市回购方式,有需求的股东均可参与本次
回购。本次回购并非为向特定股东提供退出渠道的定向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88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1、董事会决议前60个交易日交易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成交量为6,956,926股,成交额为6,626,661.02元,交易均价为0.95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2、公司前次股票发行价格
自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以来,除2015年挂牌同时进行发行股票外,另进行过2次股票发行。具体如下:
2016年11月2日,经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股票865.8081万股,发行价格1.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65.8081万元。本次股票发行价格是以股权激励和加深校企合作为目标,发行对象为在册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和核心员工,故定价低于公允价值,并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进行财务处理,因此本次发行价格不具有参考性。
2021年11月2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2400万股,发行价2.50元,募集资金总额6,000.00万元。对本次回购价格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3、公司每股净资产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2.67元/股。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2.52元/股。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低于前述每股净资产。
2024年8月至今,公司股票收盘价最高为1.20元/股,长期低于每股净资产,本次回购价格低于2024年末及2025年6月底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但高于2024
年8月以来股票交易价格最高值,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4、前次做市回购实施价格
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前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65元/股,因回购期间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2.60元/股。实施回购期间,回购股份成交价格最低为0.89元/股、最高为1.47元/股。前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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