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2699 证券简称:南华工业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武汉南华工业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统一修改相关表述,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将“半数以上”修改为“过半数”,将“辞职”修改为“辞任”,上述修订涉及条目众多,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章程全文以“辞职”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辞任”
章程全文以“半数以上”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过半数”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武汉南华工业设备工程 第一条 为维护武汉南华工业设备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
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款》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
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 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
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原武汉南华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原武汉南华 工业设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工业设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公司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湖新技术开公司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湖高新技术 发区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开发区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会信用代码:91420100271931149J。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名称:武汉南华工业设备工 第三条 公司名称:武汉南华工业设备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 程股份有限公司(WuHan NanHua Industrial
Equipments Engineering Co.,Ltd)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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