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2
珠海九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1
第三章 股份 ......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公司股东(发起人)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 ...... 2
第三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第四节 股份转让......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4
第一节 股东...... 4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1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4
第五章 董事会 ...... 17
第一节 董事...... 17
第二节 董事会...... 19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23
第四节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3
第六章 监事会 ...... 25
第一节 监事...... 25
第二节 监事会...... 26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27
第二节 利润分配...... 28
第八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29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0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2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34
第十二章 争议解决 ...... 34
第十三章 附则 ...... 34
珠海九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珠海九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珠海九通水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珠海九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继承。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珠海市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400000006637。
公司注册名称:珠海九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珠海市香洲梅华东路 338 号水务集团办公楼北侧第五层办公楼
第三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45.04 万元
第四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可能聘任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九通水务,净水惠民。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污染治理;市政设施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软件开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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